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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通知
作者: www.mcm.edu.cn 2013-03-19 16:31

“2013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通知

数模竞赛[2013-02]号

各赛区组委会,各高等院校:

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及运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函[2001] 30号文件“关于委托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组织竞赛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决定举办2013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欢迎各高等院校按照竞赛章程及有关规定组织同学报名参赛。

1. 2013年竞赛的时间确定为9月13(周五)8时至9月16(周一)8时。

2. 参赛者以3名大学生组成一队(鼓励不写指导教师),通过学校教务部门向所在赛区组委会报名,再由赛区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报名。若所在地区尚未成立赛区,由学校直接向全国组委会报名。向全国组委会报名的截止日期为9月5日。

3. 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本科学生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科(高职高专)学生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无论参加哪组竞赛,均必须在报名时确定,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名组别。同一参赛队的学生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同一法人单位)。同一法人单位必须以相同的学校名称报名参赛,不能以院系、校区名称参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者除外)。

4. 每所院校参赛队数的上限(或无限制)全国不作统一规定,由各赛区组委会掌握;全国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获全国一、二等奖的数量(大约分别占参赛总队数的1.5%和6.5%),以及各赛区报送全国评阅论文的数量上限。今年将继续评选“高教社杯”,并设立其他若干奖项。

5. 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在至少3个网站上公布,不邮寄书面题目。有条件的赛区也会将赛题按时上网供参赛同学下载。上交论文的具体方式由赛区组委会决定并在赛前通知到参赛同学。

6. 参赛费用与去年相同,由参赛学校承担。

7. 请有关参赛学校和师生在竞赛开始前认真阅读和理解《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2008年修订版,可从http://mcm.edu.cn下载)和2012年底发布施行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可从http://mcm.edu.cn下载),严格按照竞赛章程和参赛规则参赛。各赛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在评奖期间将酌情选择部分参赛队,组织面试答辩。

   欢迎访问竞赛网址(http://www.mcm.edu.cn)查阅有关竞赛的更多信息。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

2013年3月19日

附件:《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本通知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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